主体 | 人物信息 | 事件经过 | 涉案金额 | 指控罪名 | 判决结果 | 上诉情况 | 专家论证 | 其他相关违规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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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 | 姜建德(原院长) | 1999年8月被聘为更名后的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院长;2008年,聊城市委同意其任院长(试用期一年);2018年8月被聊城市监察委留置;次年1月被批捕;一审获刑后上诉 | 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,账外收受医药公司及个人药品返利款2112万余元;替职工购房等垫付677万;奖励一事4人共10万元;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存折存放临时医疗服务收费款项2292万元;门诊挂号费、诊查费29.19万元未上交财务 | 单位受贿罪、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、贪污罪 | 一审获刑5年9个月,罚金10万元 | 不服判决上诉,称医院非国有事业单位,现有资产不含国资,垫付行为未侵害利益,自己非工作人员,不构成三罪 | 一审宣判后,家属邀请国内多位知名法学专家论证;今年4月,7名法学专家认为医院不属于国有事业单位,姜建德不是工作人员 | 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存折存放临时医疗服务收费款项;私设“小金库”,门诊挂号费、诊查费未上交财务;财务科人员挪用公款 |
周静(原副院长) | 具体负责药品、耗材采购工作,涉案被查 | - | 单位受贿罪、贪污罪 | - | - | - | - | |
蒿莉(财务科原科长) | 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职期间涉案 | 挪用公款(具体金额未提及) | 挪用公款罪 | - | - | - | - | |
杨婧臣(财务科核算办公室原副主任) | 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职期间涉案 | 挪用公款(具体金额未提及) | 挪用公款罪 | - | - | - | - | |
通辽市中医医院 | 李传江(原院长) |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| - | - | - | - | - | - |
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(六盘水市儿童医院) | 刘春萍(原院长) |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| - | - | - | - | - | - |
安庆市人民医院 | 高金华(原院长) |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| - | - | - | - | - | - |
备注:文中未明确提及蒿莉、杨婧臣挪用公款的具体金额。姜建德称奖励一事每人获得2.5万元,4人共计10万元。
术语解释: - 单位受贿罪: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,索取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 -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: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,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 - 贪污罪: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。 - 挪用公款罪: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。